广州代书遗嘱怎样立才有效?

广州代书遗嘱怎样立才有效?

邹某父亲去世后,邹某拿着父亲将房屋留给自己一人的代书遗嘱,诉至法院要求按遗嘱继承。邹某庭审中提供了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书一份,见证内容为父亲立遗嘱将房屋留给其继承。邹某庭审中又提供光盘一张,对以上证明事项予以佐证。 Xg7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法院审理后认为,关于争议的见证遗嘱效力问题,因该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名,只有立遗嘱人手印,且没有代书人、见证人签名,只有两位见证人名章,此外,法院调查发现,该遗嘱不是现场一次性形成,存在打印和手写混合的情况,依据继承法关于代书遗嘱的规定,上述见证遗嘱的形式要件并不符合法律规定,遗嘱无效。据此,法院驳回了邹某的诉讼请求。 Xg7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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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讲法:本案中,邹某要求按照代书遗嘱来分割遗产的主张最终未获法院支持,其原因是涉案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关于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。虽然该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为律师,且有录音录像证明形成代书遗嘱的全过程,但我国继承法对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比较严格,只要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部分欠缺,即使能证明代书遗嘱上的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该份遗嘱仍然无效。 Xg7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,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除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外,还应具备以下条件:第一,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,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;第二,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;第三,见证人见证过程必须完整,遗嘱人口述遗嘱过程中,见证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见证整个过程,保证时间、空间的高度一致性;第四,代书人、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,并注明年、月、日。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,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,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,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,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亲笔签名。 Xg7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5-12-22 10:33:39 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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