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申请人应该及时、准确地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线索。由于法院审判方式改革,现在的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意识,法院不主动、积极调查收集证据。如果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其举证目的,要自行承担败诉的风险。因此,及时、准确地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就成了关系到保全工作成败的关键。此外,这对法院尽快采取保全措施也有好处。
及时、准确地查找被告财产线索,可以采取的措施有:
1、在经济活动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,强调在签订合同之前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。如聘请律师对债务人的资产、经营状况进行尽职调查;要求债务人主动提供拥有的资产状况如银行账号、房产或土地、股权等;要求债务人提供一定的履行担保等。
2、在往来文件中查找被告的银行账号、应收账款等信息。
3、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工商资料,查找被告的基本账号、对外投资股权、机器设备、货物、资产负债表等登记信息。
4、根据已经查实的线索,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被告的房产、土地基本情况。
5、根据法院签发的调查令,委托律师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被告持有的股票、债券情况。
6、到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告的车辆所有情况。
7、根据相关公告,查询被告持有的知识产权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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