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口头遗嘱有效吗?多份内容不一致的遗嘱有效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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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之10-12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10、特定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。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,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。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法律规定,在危急情况消除后,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,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。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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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失效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因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,在遗嘱发生效力之前,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的遗嘱,因此一个遗嘱人出现多份遗嘱的现象并不少见,多份遗嘱如果内容存在冲突,就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相应内容失效。一般来说,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,后遗嘱优先于前遗嘱。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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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、利害关系人见证的代书遗嘱无效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法律规定要有“两个以上的见证人”见证代书遗嘱。很多时候,老人订立遗嘱时,喜欢请自己的亲属前来作证,一来表示自己的信任,二来对外也是一个公示,岂料有时亲属作证可能导致遗嘱无效。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依据《继承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继承人、受遗赠人,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三十六条也规定:继承人、受遗赠人的债权人、债务人,共同经营的合伙人,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、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,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。 nWX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5-12-22 10:33:36 浏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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